粘对拗救
此前诗词格律已讲过三讲,对平仄、音韵都有涉及。这一讲就稍微复杂点儿,粘对还简单点儿,拗救我自己也搞得不怎么清楚,毕竟拗救是平仄的非常态格式,比较少见。这一讲顺带说明孤平、三平调、重字、八病、合掌等一些常见格律病症。
1、粘对
粘,取粘连、粘附之义,指前一联对句和后一联出句的平仄必须相同相粘,即平粘平,仄粘仄。粘对的标志,主要看五言第二、四字,七言第二、四、六字的平仄是否失误。最关键的位置,是五言第二字,七言第二、四字平仄必须分明。一句话,“粘”指出句(单数句)和前一个对句(双数句)的第二字平仄一致!“对”指对句(双数句)和出句(单数句)的第二字平仄相反!
其实我发现,之所以大家觉得格律复杂,主要是参考书写得太艰深了。我觉得理解传统诗歌的格律,首先必须注意对称美和交错美。对称美体现在律诗的字数相等、上下联相对,但是完全对称又太死板了,所以有交错美;交错美体现在平仄交递、粘连对仗上。
我在第二讲中按字→词→句→联→篇的线索讲过律诗格律形成规律。
按□□/□□/□(221型)形成甲联:
①仄仄/平平/仄(出句)
②平平/仄仄/平(对句)
按□□/□/□□(212型)形成乙联:
③平平/平/仄仄(出句)
④仄仄/仄/平平(对句)
甲乙两联在组成篇章时仍然必须遵循“平仄交递”的规律,因为“甲甲乙乙”“乙乙甲甲”重复频繁,音韵缺乏变化;只能是“甲乙甲乙”(押平声韵)、“乙甲乙甲”(押仄声韵)两种篇章形式。
甲乙甲乙
①仄仄/平平/仄(出句)
②平平/仄仄/平(对句)(甲联)
③平平/平/仄仄(出句)
④仄仄/仄/平平(对句)(乙联)
①仄仄/平平/仄(出句)
②平平/仄仄/平(对句)(甲联)
③平平/平/仄仄(出句)
④仄仄/仄/平平(对句)(乙联)
其中黑体的,就是粘连。如果两字平仄不一致,就叫“失粘”,会让音韵失去变化,雷同呆板,为律诗大忌。所以粘对规则,实际上对是联句内的规则,粘是两个联句之间的规则。对是出句和对句平仄相对,粘是两联之间须有变化,从而使两联粘连在一起,上一联句的对句第二字,与下一联的出句第二字平仄一致。
唐朝前期,由于律诗尚未定型,有些诗人的一些作品就有失粘、失对的情况。例如:李白《登金陵凤凰台》:
凤凰台上凤凰游,
凤去台空江自流。
吴宫花草埋幽径,——空、平声,草、仄声,2、3句失粘。
晋代衣冠成古丘。
三山半落青天外,——冠、平声,落、仄声,4、5句失粘。
二水中分白鹭洲。
总为浮云能蔽日,——分、云,皆平声,此处合律。
长安不见使人愁。
2、拗救
一般情况下,此节只做常识了解即可。俺也直接抄教科书了。个人以为初识律体,可以不必管拗救,因为太过复杂,反而容易糊涂。但是第①种句式很常用,尤其在倒数第二句,须记住。
凡是平仄不依常格的句子,叫拗句。如果拗了,就要“救”!一般来说,前面该用平声的地方用了仄声,后面必须(或经常)在适当位置补偿一个平声。常见的有:
①特定的一种平仄格式:在五言“(平)平平仄仄”这个句型中,可以换成“平平仄平仄”。七言则变成“(仄)仄平平仄平仄”。 但是要注意,一旦用了这种格式,五言句第一字,七言句第三字就不再是可平可仄的了!这种格式在唐宋的律诗里是很常见的,几乎和常规的律句一样常见:这两首的第七句就是这种格式!
[唐]王维《观 猎》
风劲角弓鸣,将军猎渭城。草枯鹰眼疾,雪尽马蹄轻。
忽过新丰市,还归细柳营。回看射雕处,千里暮云平。
[唐]杜甫《恨别》
洛城一别四千里,胡骑长驱五六年。草木变衰行剑外,兵戈阻绝老江边。
思家步月清宵立,忆弟看云白日眠。闻到河阳近乘胜,司徒急为破幽燕。
②该用“平平仄仄平”的地方,第一字用了仄声(孤平,即:仄平仄仄平),第三字应该补偿一个平声,变成“仄平平仄平”。七言则是由“(仄)仄平平仄仄平”换成“(仄)仄仄平平仄平”。这是本句自救。
[唐]李白《夜宿山寺》
危楼高百尺,手可摘星辰。不敢高声语,恐(拗)惊天(救)上人。
③该用“仄仄平平仄”的地方,第四字用了仄声(或三、四两字都用了仄声),就在对句第三字改平声来补偿。这样就成了“(仄)仄(平)仄仄,(平)平平仄平”。七言则成为“(平)平(仄)仄(平)仄仄,(仄)仄(平)平平仄平”。
[唐]白居易《赋得古原草送别》
离离原上草,一岁一枯荣。野火烧不(拗)尽,春风吹(救)又生。
远芳侵古道,晴翠接荒城。又送王孙去,萋萋满别情。
④第2、3种拗救情况可以联合使用!
⑤在该用“仄仄平平仄”的地方,第三字用了仄声,七言是第五字用了仄声,这是半拗,可救可不救。
⑥还有一种罕见的拗句“平平仄仄仄”,七言则是“仄仄平平仄仄仄”,不要救,但是很少用。
[唐]杜甫《八阵图》
功盖三分国,名成八阵图。江流石(入声)不(入声)转,遣恨失吞吴。
第三句就是“平平仄仄仄”。
3、其他失律举例
①孤平,律诗大忌!
该用“平平仄仄平”的地方,第一字用了仄声,即“仄平仄仄平”,叫孤平,因为除了韵脚之外,只有一个平声了。七言则是“(仄)仄平平仄仄平”第三字用了仄声。在词、曲之中也一样。
②三平调,律诗大忌!
在平脚的句子里,末尾三子都是平声,即:“(仄)仄平平平”、“(平)平平平平”、“(平)平(仄)仄平平平”或“(仄)仄(平)平平平平”,叫“三平调”,也是大忌!绝对不允许的!在古风和古绝里则可以使用。
③重字
这里说的重字一般不是指同句中的叠字句式,而是指同一首诗中多次使用相同字。重字损伤诗的意境,所以要回避!但如果不损伤意境,可以重字!例如:
“一道残阳铺水中,半江瑟瑟半江红。可怜九月初三夜,露似珍珠月似弓。”
而且,事实上,运用得当,叠字也是一种作诗技法。所以,重字相对前面的律诗大忌来说要宽松一些。
④八病
南朝梁沈约认为作诗应当避免的八项弊病,即平头、上尾、蜂腰、鹤膝、大韵、小韵、旁纽、正纽。这个太严了,有约束禁锢诗歌之嫌,深约此说在当时就受到钟嵘等人的批评。宋严羽《沧浪诗话·诗体》也说:“作诗正不必拘此,弊法不足据也。”
⑤合掌/正对
一联中对仗出句和对句完全或基本同义,句义相同为合掌;一联中对仗出句和对句虽然描述的是不同事物,但表达的是一个意思,事异义同为正对。正对是不好的对仗,合掌是对仗的病例,但是二者区别不是那么明显。合掌是诗词格律中唯一一个从意义而不是形式上来限定的格律。
《文心雕龙》说:“反对者,理殊趣合者也;正对者,事异义同者也。”所谓“事异义同”,就是说典故虽然不同,但是意义相同。《文心雕龙》又说:“反对为优,正对为劣”。
前人对合掌问题讨论颇多,《诗人玉屑》中说:“两句不可一意”:“晋宋间诗人造语虽秀拔,然大抵上下句多出一意。如‘鱼戏新荷动,鸟散余花落’,‘蝉噪林逾静,鸟鸣山更幽’之类,非不工矣,终不免此病。”(蔡宽夫诗话),“王荆公以‘风定花犹落’对‘鸟鸣山更幽’,则上句静中有动,下句动中有静。”(沈括存中述笔谈),“蝉躁林愈静”,与“鸟鸣山更幽”,意思完全一样,描写角度也一致,所以不如“风定花犹落”,因为“反对为优,正对为劣”。
注意,合掌在实践中比较复杂,对合掌的判定争论也比较多,须详加体会:不能只从对仗词句是否同义词的表面现象来判定是否合掌,而应从整句诗歌是否选取了同一描写面、意思上是否完全一样来判定。在我看来,合掌其实算不上大病,因为从某种角度说,这也是一种强调的写作技法。但是,如果能很好的避免合掌/正对,我们的诗歌表现内容会更丰富,表现层次会更上一层楼,兼具了对称美和交错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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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Q鱼诗词格律讲座:
第一讲 【平仄音韵】 第二讲 【律诗格律】
第三讲 【押韵常识】 第四讲 【粘对拗救】